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将开展 2021 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对全校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与整改,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 即日-5 月 7 日,请各部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 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1)条目,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 故发生。
2. 5 月 13 日-16 日,实验室管理中心和科技处将组织 对学校各实验室开展复查,查漏补缺;请学院准备好工作 台账备查。
3. 5 月 16 日以后,迎接教育厅现场检查。
4. 6 月份完成现场检查问题整改。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部门要进行“全过程、 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工作。
三、其他
各部门纸质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签字盖章 后,于 5 月 12 日前反馈至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 29506401@qq.com。
联系人:宋海,电 话:13830623722,8280193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的通知.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1 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