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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使用、管理人员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  查看次数:[]

(一)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学科基层组织(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实验中心、教学实训平台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或中心、平台的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人,负责所在实验室或中心、平台的日常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验项目性质,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按照需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安全投入;做好本实验室相关实验活动的事前安全评估工作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保证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准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工作的督促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配合环保、公安、应急管理和学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包括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化学品采购领用办法、定期检查和值班制度等),督查落实情况;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如实登记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的台账,主要包括管制化学品、钢瓶、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梳理实验室危险源,根据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制订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履行实验室安全巡视职责;及时更新安全钥匙;维护应急设施完好有效。配合环保、公安、应急管理和学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员工(包括临时来访人员),均应对实验室安全、自身及他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主要责任: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相应考核;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各项实验活动;配合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向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或者负责人报告;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和学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实验室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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