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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查看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各二级学院必须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落实,保证各实验室假期的安全。请各二级学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尤其注意水、火、电以及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要加强实验室防盗、防失措施。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在暑假前召开专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部署、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并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用电防火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控。

2.加强用水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实验室必须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3.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存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实验室,要严格程序妥善保管。

4.放假前实验室经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应关好水、电、门、窗。

5.放假期间不安排实验教学任务,如有教师个人申请使用实验室,必须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须由二级学院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三、严禁在实验室(中心)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聚餐及娱乐;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未经二级学院批准私自使用实验室。

四、放假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以及库房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巡查实验室以及库房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71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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