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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  查看次数:[]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在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必须严格遵照《河西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拟以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各部门提前进行危险废物整理、数据报送,计划4月下旬至5月初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三、各部门通知本部门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1.各实验室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遵照《河西学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说明》(附件1),确保人身安全和收集过程安全。

2. 4月7日前,各实验室清点统计危险废物数据,填写“河西学院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物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06室唐喜平老师,电子版报送邮箱1053600906@qq.com。未报送危险废物数据信息,将视为无产废。

四、处置期间,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搬运,保证危险废物运送过程的安全,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注意运输安全,防止危险废物破损、泄漏。

五、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专业公司接收实验室危险废物,交接过程中实验室危险废物交接人员(在编教职工)必须在场。接收人员现场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是否张贴规范标识、是否混有非危废物品、是否按标准分类、危废成分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填写“河西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交接登记表”,交接人员签字确认后离开。

附件:

1.河西学院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说明

2.河西学院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物统计表

3.河西学院实验室危废物交接登记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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